1月20日上午,监审处按照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振杰批示要求,牵头组织财务处、三个学院、晋安校区、教学处、教材服务中心等七个重点部门负责人,召开教育收费管理自查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2009年1月14日全省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校领导意见,安排教育收费管理自查工作。
会议要求,要坚决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继续保持高校学费标准的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着重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推进收费规程改革。认真遵循校党委书记叶辉玲、校长叶文华提出的意见,一要不折不扣学习领会中央和省领导对教育工作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以规范教育收费的新成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的满意度。二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正确对待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一手抓招生办学,一手抓规范收费,按照上级会议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着力巩固和发展电大规范教育收费的良好态势。三要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适应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努力把全体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从制度、程序和运作三个层次抓好具体工作,防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会议明确参会部门主要是把上级会议精神和学校领导意见转化为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和实际行为,春节前后重点抓好对2008年“阳光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财务处从学校层面自查,其他学院、校区等以部门为单位自查,重点做好三查:一是查收费情况,有多个收费项目,有没有多收费、少收费现象,具体指学费、服务性收费、代办费及其他收费方面等情况。二是查公示情况,在管理职责范围内有没有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有没有及时更新收费公示内容,有没有超出收费公示内容的收费项目,公示载体是什么,设置时间地点等情况,要有实实在在的内容。三查师生对教育收费反映的问题是什么,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包括教材代办费是否坚持按学期、学年与学生结算,到毕业班时是否兑现多还少补工作。要总结好的做法和查找的存在问题,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提出新举措,并形成自查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于3月20日前交到监审处。学校将于2009年春季开学后集中力量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要限期整改,视情追究违规违纪责任。
会议强调,要认真对待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认识规范教育收费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爱护党员干部的举措,不能掉以轻心,千万碰不得教育乱收费这条高压线,千万不能以身试法。对涉及乱收费的行为,要按省教育厅规定,严格执行《违反教育乱收费管理政策行为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各部门要自觉在学校的组织领导、统一部署下,密切配合,精心实施,抓紧抓好自查自纠工作,把“阳光收费”各项工作,作为重点之一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同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确保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