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监审处及时向高职学院、开放学院、继教学院和晋安校区传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振杰对《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紧急通知》(闽教监〔2010〕9号)作出“按通知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的批示,督促抓实抓好新学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一要高度重视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严肃性、长期性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从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入手,进一步扎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的宣传引导工作。二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必须按照网上校长向社会公告的收费项目与标准实施教育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同时要切实落实教材代收代办等服务性项目收费包括有关退费管理规定。三要认真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及早组织人员着手对本院直属班和联办单位教学班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存在问题要马上进行自纠整改工作。